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专职法律顾问招聘公告(4人)
2017-12-08 16:03:48   来源: 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   评论:0 点击:

根据工作需要,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以下简称“吉阳区人社局”)决定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法律顾问工作人员4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岗位条件及待遇

(一)岗位基本条件

1.忠于宪法、遵守法律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2.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,具有较高的法学专业理论水平;

3.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;

4.年龄在45周岁以下,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;

5.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、行政、民事、经济类法律专业能力强,且未受过刑事处罚、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者优先。

(二)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
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

2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

3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
4.弄虚作假,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;

5.在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单位兼职的;
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(三)岗位设置及待遇

1.公开招聘专职法律顾问工作人员4名(熟悉行政、民事和经济类法律)。

2.岗位待遇:按正科级公务员工资+办案补贴;并按照基本工资每月缴纳五险一金(含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)。

二、招聘程序

(一)发布招聘公告

招聘公告信息将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(http://huiminhr.cn/)和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公司公众号同时发布。

(二)报名工作

1.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

2.报名时间:2017年12月11日至15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5:00-17:30)。

3.报名地点: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(三亚市迎宾路与海螺一路交汇口苏商大厦611室)。

4.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:

(1)《三亚市吉阳区2017年专职法律顾问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1,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);

(2)身份证复印件1份(须现场校验原件);

(3)毕业证复印件1份(须现场校验原件);

(4)学位证复印件1份(须现场校验原件)

(5)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(须现场校验原件);

(6)专业技术资格证(须现场校验原件);

(7)其他能证明应聘人员业务水平的资料文件(包括本人有代表性的起诉状、答辩状、代理词、办案小结、案例分析、论文、获奖证书等)。

本人不能前来报名,委托他人代报的,受托人应持委托人签名并按指印的委托书(附件2),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报名材料的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代为报名。

5.本次招聘,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聘用的全过程。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,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,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,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。

(三)考试

此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。考试总分为100分。

1.参考考生从按规定时间报名并通过初审人员中产生。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:3的,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。

进入面试的考生,如果放弃面试,请于面试前两天书面递交《放弃面试说明》,书面递交有困难的,必须以手机(号码为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)短信形式发送《放弃面试说明》至13307678917,放弃空缺按规定递补。

2.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发布的公告为准。

3.形式和内容

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、心理素质、道德修养、仪表仪态等综合素养。

4.面试合格分数线

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(含60分)的为合格,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。

5.成绩公示

考试成绩将只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,不在其他途径公布。

6.考试成绩排名

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进行岗位排序确定排名。若考生成绩相同,须进行追加面试,按追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。

7.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,招聘全程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。若因考生未能关注指定官网公告信息,造成不能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、或未在指定官网而在其它网站下载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,由考生自负。

(四)考核工作及体检

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拟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。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,参加体检的人员、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,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,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。

通过面试进入考核和体检的考生,如果放弃或不参加体检和考核,将记录个人考试诚信档案,一年内不得报考三亚惠民公司组织的招聘考试。

(五)公示和聘用

体检、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,拟聘用人员名单只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公示,不在其他途径公布。

公示期内,接受群众监督,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。公示期满无异议者,由三亚惠民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并将聘用人员指派到吉阳区人社局,由吉阳区人社局安排工作。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,试用期为3个月。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,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录用资格。

三、纪律与监督

招聘实行自律制度,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,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,一律取消聘用资格。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招聘纪律,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。

咨询电话:0898— 88210051(三亚惠民公司)

0898— 88381887(三亚市吉阳区法制办)

监督电话:0898— 88712932(吉阳区人社局)

点击下载》》》

附件1:三亚市吉阳区2017年专职法律顾问招聘报名表.doc

附件2:委托书.doc

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

2017年12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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